第14章
「放心,不贵的,我有些积蓄,我给掌柜娘子看过病,她给了我折扣。」 陆景明转过身,又不好意思地压低声音: 「天转冷了,你裁身衣裳,别冷着了。」 我的手指轻轻抚过布料,细腻柔软的触感能让每个姑娘爱不释手,当然,这也包括我。 这花样我认得,上月跟沈子稷去绸缎庄时,我多看了两眼,心生欢喜。 那一眼喜欢,被沈子稷发现了。 我只是看看,没想要的,但并不妨碍他出口嘲讽。 「你简朴节约惯了,又爱干活,穿这个糟蹋了。」 他指了一匹粗麻:「这个吧,公子送你。」 那时我想,我也不是爱干活,我也有累的时候,也想偶尔偷偷懒,像老夫人那样坐着扇扇风,水榭歇脚。 但我想起沈子稷的冷嘲热讽「你是来享福的?」「我家不养蛀虫。」时,那想偷懒的心一扫而空。 我想证明给他看,我不是蛀虫,不白吃他的。 陆景明不仅买了布,还买了香脂。 我猛把手背到身后,藏起手上冻疮。 在沈家这些年,秋冬洗衣,手指总会冻得裂口子,我习惯把手藏在袖子里。 无人注意,沈子稷还嫌我攥着手不干活。 可现在,才几天时间,就被人发现了。 陆景明从怀里掏出个小瓷盒,掀开盖子,淡淡的桂花香飘出。 「以后别给别人浆洗衣服了,天冷,手会疼的。」 「我不想当蛀虫。」 我低着头,鼻子突然发酸,哑声道:「我可以干活的……」 「我知道。」 「但你也可以偶尔偷个懒。」 「没关系,有我呢。」 我抬起头,看见陆景明笑得温和,眼睛弯成月牙。 原来,不是得做千金小姐,才配被人放在心上。 我吃完最后一颗桂花糖的时候,官府媒差来了,是来给陆景明相看姑娘的。 陆景明直截了当: 「家贫,不想耽误姑娘家,今年还是交税银吧。」 官媒点了税银,目光一转落到我身上,提醒道:「程娘子也快满十九了,再不嫁,你是主人家,也要给她交税银的。」 陆景明愣住了:「你不是才十七么?」 「快十九了。」 差媒一走,陆景明就开始翻箱倒柜。床底的瓦罐,灶边的竹筒,连药柜最里层的暗格都翻了个遍。 铜板叮叮当当落在桌上,我数了数,还不够两吊的税钱。 这傻子,一直以为我年纪小,把攒的钱都给我买了棉布和香膏,已经不够钱交税银了。 若交不上,官媒便会强嫁强娶,即便是瘸腿痴傻的,也由不得我不嫁。 陆景明苦笑一声,故作轻松: 「没事,我早上多采点草药卖钱就成。对了,过年的时候,还能写对联,总能把钱补上。」 凑了今年的,那明年的呢? 明明只要开口说娶我,或者干脆把我卖了就能一劳永逸。我有些姿色,如果卖去窑子,应该还是有人要的。 或者干脆催我通宵做酱菜绣花,努力点沿街叫卖,这钱也是能凑齐的。 我眯起眼,不可能有人傻成这样。 最是负心读书人,他肯定是还没想到。 我静静等着。 陆景明起得更早了,提着灯笼就出门采药采山货,为了卖个好价格,往往多走几里路去东市卖货,忙得不可开交,从不抱怨。 这日,他又上山了。 午后,黑云压城,雷声隆隆,隔壁王婶子探出头来,「这天气……上月山上刚遭劈死头牛。」 我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先不说打雷,这入冬后,山上下雨能冷死个人。 我想也没想,抓起蓑衣就往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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