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 第二天傍晚停了雨,阳光把河面照得金灿灿的,我抱着酱菜罐子去河边洗刷。 「跟着那个穷郎中,你要吃苦的。」 声音从柳树下传来。 「我乐意。」 他没接话,我继续洗我的酱菜罐子,一抔水一抔水地洗着,擦得锃亮。 沈子稷从柳树下走出,眼下两片青黑,问:「为什么?」 我想了想: 「可能因为他喜欢我做的酱菜吧。」 这罐子里的酱菜,陆景明可爱吃了。他会特意送给来买药的人,逢人便夸我的手艺好。 原来我做的酱菜,除了狗,人也是爱吃的。 「也可能百家被比绫罗暖和得多吧。」 他没嫌弃我没嫁妆,腆着脸挨家挨户讨了百家布,被街坊笑话也不在乎,缝了一张百子千孙被,花花绿绿,一针一线都是心意。 他还会给我煮药擦手上的冻疮,会注意到衣裙布满补丁,然后倾家荡产送我一匹棉布,会跟我说,「累了就歇会,有我呢。」 以前在沈家,苦的时候,吃一口桂花糖后还是苦的。 但陆景明这里,每日都是甜的。 我可能就是个贪心鬼,除了吃喝,还想贪一颗真心。 流水潺潺,我想起在沈家的日子,其实沈子稷对我也不是特别坏。 他只不过是摔了我熬三更做的酱菜,不过是说我攀高枝吃白食,不过是嘲笑我土气配不上他…… 这些,好像都没错。 可也是这些「不过」,像我每年攒起来的铜板,一个叠一个,叠成了小山,最后压垮了我那点可怜的念想,把心里的那点喜欢一点点消磨掉。 而陆景明,攒着对我的喜欢和珍惜,一点一点,涓涓长流,在我心里填得满满当当。 「小满……」沈子稷突然蹲下来,递过一支木簪。 「我不知道,你一直过得这么不开心。」 簪子往前递了递,沈子稷眼里带着希冀,第一次放下他的骄傲,轻声轻语: 「我心里有你的,你看,我在钱塘给你买的。」 「你不是喜欢梅花么?」 我瞅了一眼,是街边最常见的样式,且对他来说,是九牛一毛的东西。这点「心里有我」的心意,也是微不足道。 让千万宠爱于一身的少爷去爱别人,太难了。 我没有接,手上不停,拧干抹布,慢慢擦着罐子。 「你当然不知道。」 「因为你从不在意。」 有些什么东西,在他眼里碎掉了。 冬至那日,沈子稷大病一场。 沈家老爷上县令家提亲,替他娶了千金娘子,八抬大轿,喜庆了三天。 士绅之子娶千金小姐,门当户对。成亲后,沈子稷的病当真好了。 可婚后的日子却不如想象中美好。 婚后是柴米油盐、相夫教子、内外往来,而照顾沈子稷的责任,更是落到新娘子身上。 他从小娇惯着宠大,是要千依百顺的,他已经把娇惯刻进骨子里,不懂得体谅别人。 千金娘子从小娇生惯养,哪里伺候过人,茶烫了要被嫌,凉了又要挨骂。 熬了一宿参汤,沈子稷一口不喝,「为什么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不像他的小满。 千金娘子没受过这样的委屈,随即哭着回了娘家。 最后还是沈老爷拄着拐杖,押着儿子上门赔罪,才将人接回来。 两个同样骄傲的人过日子,貌合神离,得过且过。 开春后,陆景明不采药了,三年一次的乡试即来,知府给他派了个差事,去金陵考场做当值医官。 来回路程,加上考试三天,得有半月不得见。 「能挣二十两银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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