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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他采药问诊,我洗衣做饭,互不干涉,但每日用了多少铜板,我吃了几碗饭、几片肉,我都偷偷在墙角记着。 不欠他的。 可每日早上,不管我起得多早,陆景明总比我先出门。 水缸是满的,锅里总备着新鲜的蔬菜,每日桌上都放着的铜板。那铜板我没怎么用,缝了小袋子装着,越攒越多,满满当当。 一个子儿不敢乱用。 我盘算着白天做酱菜,晚上绣帕子卖钱,等赚了钱,给自己赎个身。 可绣线、绣绷都要钱,最后还是用了他的铜板,在房间角落置办了一套。 这日下雨,医馆没人,陆景明闲下来时终于发现了有什么不一样,皱着眉头问:「你哪来的钱买这些?」 我心里一紧。 沈家富贵,下人用度都要精打细算,他一个穷郎中,这账肯定是要算清楚的。 我忙不迭解释:「我没偷你钱。」 「账我都记着。」 一碗米饭值多少铜板,可以抵给他洗衣几件,肉菜吃了二两,可以用几天洒扫相抵…… 「针线画布花了一吊钱,但我卖了绣品就能把铜板补上,不白拿你的。」 陆景明听得一愣一愣的,安静了半晌,说道: 「你误会了,这些钱是给你自己花的,不是家用。」 我愣了愣。 他失笑,眼底荡开一片暖意: 「我妹子出嫁前,我每天都给她留点……女孩子不都喜欢买珠花、手绢什么的吗?」 「我给你的,你想怎么花都成,不用还我。」 「给我的?」我不敢置信。 「我留了字条的。」 陆景明顿了顿,恍然大悟:「你不识字么?」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在沈家十年,沈子稷满腹经纶,却没有教过我认字。当我用烧火棍在地上照着他丢的草稿乱画时,他只会在一边嗤笑。 连他身边的几个小厮都会认字,我偏目不识丁。 对此,吉祥帮我争取过的:「小满姑娘聪明,少爷为什么不给她认字读书?」 沈子稷说得头头是道:「女人,会读书认字后知道的东西就多了,就会得寸进尺,要得越多,野心大不听话。」 「读书作甚?」 吉祥偷偷地抱歉看我一眼。 公子决定的事,认定的理,谁都扭不过的。 陆景明尴尬地笑了笑,轻声问:「那……姑娘想学吗?」 我猛地抬头,眼睛发亮:「想的!」 学了字,至少以后若再被卖,知道卖了多少钱,卖给了谁。 陆景明转身去医馆拿文房四宝,脸上带笑,问: 「先写什么呢……先写你的名字,程小满,怎么样?」 我点点头。 清了饭桌,小心翼翼地铺开宣纸,又往砚台里添了点水。 衣袖带起一阵淡淡的药香,我盯着他的背影,没来由地心跳得厉害。 陆景明手指修长干净,不像我的这般粗糙。 他蘸了墨,一笔一划写得极慢。 程、小、满。 我学得不像,每一笔都像涂鸦似的,最后一笔在纸上晕开,像在纸上贴了一块狗皮膏药。 歪歪扭扭,难看极了。 陆景明却睁眼说瞎话:「是我教得不好……我再写一遍,你慢些学。」 这小大夫,好像没有我想的那么坏。 陆景明采药回来时,肩上还沾着山间的露水。 他小心翼翼地从背篓里取出一匹提花棉布,油纸包着,一点都没有被秋雨淋着,橙黄的底子上缀着细碎的白梅。 他说是给我的。 我从沈家出来时就带了两身衣服,都是穿了很多年的粗布麻衣,打满了补丁,跟他这破落医馆相得益彰。 这布料子,应该很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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