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对于林渊青年每次感慨的点都与他料想的不同这件事,他决定习惯。 不过深白既然将这里命名为“机械室”,那么这里的主题肯定就不是书而是机械。等到他们再进去一点,林渊看到了巨大的工作台,以及工作台上方墙壁上挂着的多个电脑屏幕。 大概是由于深白之前在台子上正在修理手机的缘故,所以电脑屏幕一个也没有打开,键盘被竖起来靠在墙壁上,台面上井然有序的放着各种工具还有零部件。 和深白在生活上表现出的“豪迈”风完全不同,他的工作台真的非常整齐,近乎强迫症患者般的整齐。 林渊扫了一眼深白的工作台。 他的视线随即向房间的其他位置望去:走到这里,这个房间就很有“机械”的味道了。 林渊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只要是男人,大凡都会天然对工具有一种骨子里的狂爱,而深白这里的收藏范围之广,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疯狂! 工具一应俱全还是小事,林渊更在这里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机械制品,其中有制作考究的成品,还有更多半成品。 分门别类,这些劳动成果很多可以被称为艺术品了。 看到这些东西,林渊确定对方说可以修助听器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他就静静的欣赏着周围各种匪夷所思的机械制品,而深白则重新坐在工作台前,重新摆弄起林渊的手机。 他的手非常灵巧,比他用手机打字的动作还要快还要稳,没过多久,他就拿着手机过来找林渊了。 深白有一点特别好:他从来不从背后敲林渊,每次都是从旁边走到林渊身前,让林渊看到他的脸,然后才招呼林渊。 对于林渊来说,这是一种稳妥的表现。 这一次也不例外,他走到林渊面前,将焕然一新的手机递给林渊了。 和原本中规中矩的外形完全不同,林渊再次看到自己手机的时候,几乎以为这是一台新手机! 外形被完全改装了,还配了一个非常酷炫的壳子!深白的修理异常到位,他甚至将手机外壳上的磨损痕迹都想法弄掉了! 拿着足以让时下年轻人疯狂称赞的帅气手机的林渊:…… “这是我的手机?”林渊也不太确定了。 “是哦!一会儿我帮你在升级一下内部系统,再多加一个芯片,你这手机就可以再用十年不落伍了。” 用十年不落伍这句话颇得林渊的心,点点头,他又将自己的手机递到对方手里。 “不过你先开一下机,我不知道你的密码,你开机后我帮你把资料从旧芯片里导过去,对了,接下来你要不要坐在我旁边?这样你可以顺便看看手机里有没有什么要删除的东西,当然,有什么不想让我看的东西也可以提前阻止我看。” 没有异议,林渊顺从的开了机,然后和深白一起走到工作台前,深白坐下来导入手机资料的时候,他就站在对方身后。 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他就这样任由深白帮自己转移着各种资料。 转移通讯录的时候,深白回过头来抬头看向他,指着屏幕上的名字问他:“王局,你是在什么被称为局的地方上班吗?” 林渊就点点头:“警局。” 深白:…… 然后,他就笑了:“原来你是警官,怪不得身手那么好!” “还不是警察,只是小镇治安官。” “治安官?这是什么?”从小在大城市长大,深白完全没有听过这个职位的。 毕竟,能在黝金市上班的都必须是正式警察,位阶还不能太低。 于是林渊就解释给他听。 围绕着林渊的职业,两个人就这么聊了下去。 聊的很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阿美被阿海揍了。 阿美女青年:为毛只揍我不揍阿花?这不公平! 第二十章 两只小黑猫 换做以前,哪怕两天前,深白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一名警察相谈甚欢。 好吧,实际上还不是普通的愉快,长到这么大,深白感觉自己还是第一次对他人产生兴趣。 他甚至还从林渊这里了解了警察的体系、办案的程序……等等,各种各样关于警察的事情。 呃……又或者说是治安官的事情。 毕竟,林渊说自己还不够资格叫警察。 由于是周末,上次外出购物又买了足够的东西,所以这两天两个人完全没出门,就修东西啊~聊天啊~对了,他不是给林渊修了手机吗?修完手机还给他升级了系统,将旧手机里的东西转移到新手机的时候,林渊还给他看了自己手机里旧有的照片。 说真的,林渊的拍照技术着实不怎么样,一来技术不好,二来手机的拍照功能又普通,可是耐不住他拍照的地方景色漂亮啊! 山海镇——深白知道了这个漂亮小镇的名字。 长长的海岸线,干净的沙滩,蔚蓝的天空,海面上大朵大朵、高高的云彩,还有落日时近乎粉色的晚霞…… 海很美,山更美。 林渊手机里有一张照片,是仰视角度拍摄的,仿佛被树木构成的浓绿色掩埋的感觉—— 莫名其妙的,深白最喜欢的一张照片偏偏就是这一张。甚至,他还找林渊要了这张照片,然后将自己手机屏幕的背景换成了这一张。 大概是林渊同意的很爽快吧,他又陆陆续续从林渊的照片里挑了好多张,然后将电脑屏幕全换了。 也就是他了,电脑多,否则想要将这些照片全部用上,还真有点难~ 林渊的手艺很好,这两天他们一共吃了两顿午饭,一顿晚餐,没有一道菜是重复的。 如果单纯按这两天他做了什么来评价,这两天的生活似乎很单调。 然而深白却惊讶的发现自己并没有感到无聊。 哪怕一丝丝都没有。 有点新奇的感觉。 将手里助听器的最后一颗隐藏螺丝转上去,测试了一下,深白终于将这个助听器修好了。 看了看电脑屏幕上的时间,深白按下一个按钮,机械室窗上的窗帘随即向一侧收拢,金色的阳光随即洒进房间,拿着助听器站起来,深白走到了窗前。 然后他就看到了院子里的林渊。 林渊的生活非常规律,这个时间刚好是他过来喂猫的时间。 每天将一定数量的食物端出去,然后在一定时间去外面清理盘子。一开始过去收盘子的时候,盘子里是完全没有动过的小鱼,林渊虽然没有说话,不过深白总觉得他有点失落的样子。 于是林渊第二次将装着猫粮的盘子端出去、收盘子的时候,里面的猫粮就明显有了被吃过的痕迹。 到了今天…… 看着林渊端着猫粮到处找猫的样子,深白嘴角忽然一翘,然后,林渊就好像看到了什么。 一只小黑猫从右边花坛里轻轻一跃,随后优雅的蹲在了花坛边缘。 目标已经找到,林渊看起来一副准备放下盘子的样子。 深白的嘴角却弯的比刚刚更加明显一点,有点恶劣的样子。 下一秒,林渊左边的花坛也跳出来一只黑猫。 同样优雅,这只黑猫也蹲在花坛前认真注视林渊了。 似乎完全没想到这里的黑猫不只一只,林渊微微停顿了一下,就在深白琢磨他一会儿要怎么做的时候,林渊拿着盘子离开了,不过他离开的快,回来的也快,等他再回来的时候,手上的盘子并猫粮都变成了两份。 将两份猫粮分别放在两侧,林渊这才离开。 也不知道这个举动哪里戳到了深白的笑点,总之,等到林渊从外面回来、敲门进来叫他吃饭,深白还站在窗边笑呢。 “试试看,应该是修好了。”没等林渊问他为何笑,深白主动开口,他没有打字,递出助听器的动作已经很能表达他的意思了。 林渊将助听器戴上,半晌抬起头看向深白,这一回,他也不用打字了: “修好了,感觉似乎比以前听到的声音还要自然一些。” 他还评论了一下。 “谢谢。” “不客气~”深白露出一朵大大的笑容。 两个人随即到外面吃饭,不过这一回他们吃饭可不在地板上了,深白昨天下午网购了一个餐桌,桌面很大,可以装很多盘菜,不过椅子只有两把。 两个人安静的吃完了饭,像往常一样,深白将餐盘扔进全自动清洗机之后,却发现林渊没有像平时那样坐在沙发上等他。 “既然助听器已经修好了,我就不应该打扰了,我已经和朋友联系过了,一个小时候他会在地铁站等我。”不是询问,林渊说的是自己已经决定好的事。 深白愣了愣,然后又笑了:“这么晚了,干嘛不再住一天啊~” “这两天是周末,你明天该上学了吧?”这两天的聊天过程中,林渊已经知道深白还是学生了:“而且我朋友明天也要上班,明天去找他时间会尴尬,要么你不方便,要么他不方便。” 对方说的全部在理,似乎也没有一定要挽留对方的必要,深白愣了愣,半晌点了点头:“那我送你去地铁站吧?” 这一回,林渊没有拒绝。 五分钟后,两人再次走出了大门,深白住的地方交通很方便,所以没有多久他们就到了地铁站,挥挥手,示意深白不用进站,林渊告别了深白。 直到上车,他才想起来自己忘了问深白的电话号码。 这就是生活在小镇的坏处了:镇子太小,大伙彼此都熟知,原本就没有互相询问电话号码的意识,毕竟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嘛~ 然而这里不同,一旦分别,如果没有联系方式的话,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然而此时他已经进站,就算跑出去找对方问电话号码,也不能确定对方仍然等在哪里,而且…… 有必要询问电话号码吗?毕竟对方也没有询问自己的电话号码。 林渊胡思乱想着。 直到手机发出“喵”的一声。 一开始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手机发出的声音,还是手机的震动功能让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掏了出来。 他收到了一条短信: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哦 φ(゜▽゜*)” 熟悉的颜文字,即使只是一串数字而已,林渊已经完全知道这条消息是谁发来的了。 “你怎么知道?”他慢慢的敲。 “别忘了这个手机是谁修的()而且人家天生对数字敏感,不止你的号码,你手机里的全部号码我好像都不小心全部背过了呢~如果你忘了谁的号码,可以问我喽!╰( ̄▽ ̄)╭” 林渊:…… “好。” “想在黝金市逛逛的话可以找我,过几天去换药的时候还可以找我,我是学生,没课的时候还是挺闲的。” “好。” “ヽ(▽)ノ” 没有将手机聊天继续下去,关上手机,林渊大步向和朋友约好的地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阿海答读者问:不打阿花的原因是因为阿花本来就在我这里订了五只走地鸡,按照她一次就能吃两只的饭量,剩下八只肯定是阿美吃的。 而阿美从来没在我这里定过鸡。 她嫌走地鸡肉少,平时老买镇上老赵家的饲料鸡! 嗯,就是这么简单。 第二十一章 冯蒙 在约好的地方等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朋友的影子,林渊习以为常的走向一旁。 果然,他在半路上见到了即将走到相反方向的朋友。 “冯蒙。”伸出手,林渊直接从背后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哎?!”冯蒙就傻乎乎的回头了。 这是个小个子的男人。唔……在如今这个营养充分、人们也很会通过各种方法改进自己身体不足的社会,成年男子的平均身高已经到180cm了,这样一来,身高只有173cm左右的冯蒙就只能成为矮个子中的一员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长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山海镇靠山林海的缘故,山货海货都充足,镇上人人个子都修长挺拔,别说男人了,就连女人都比一般地方的女性高,比如林渊的外婆就有176cm,海婆比外婆矮一点,也有174cm左右,而阿花婆婆是年纪大了身材抽了,否则年轻的时候据说比外婆还高。 这种情况下,冯蒙在镇上的日子着实有点不好过。 据说他是担心自己以后在镇上找不到女朋友这才拼命考出去的,不过他仍然没有女朋友。 ↓ 有女朋友的话是不会这么爽快的同意同性的童年好友来自己家借助的。 现任治安官、未来的警察,林渊还是颇有一套自己的鉴别方式的~ “林渊!好久不见!”认出身后的男人是林渊的瞬间,冯蒙的眼睛都瞪大了,踮起脚尖,张开双臂,他给了老友一个热情的拥抱。 不过由于两人超过10cm的身高差,这个拥抱看起来颇有点投怀送抱的意思。 伸出手拍拍冯蒙毛绒绒的后脑勺,林渊想:好像泰迪…… 当然,这句话就不好和对方说了。 作为成年人,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林渊心里还是门儿清的。 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老朋友在想什么,热烈拥抱过林渊,又特意紧了紧双臂之后,冯蒙松开了林渊,很主动的拉起了林渊的行李箱,然后噼里啪啦开始和林渊说起话来: “阿渊你果然好厉害!才来这里两天就对这里的交通系统如此熟悉了吗?居然还是让你找到我的,真是、真是——丢脸啊啊啊啊啊!” 和记忆里一模一样的表情和表达方式,林渊瞬间想起了与这个家伙过去一起度过的日子。 “和地方无关,你之前在山海镇的时候还不是老迷路?”天知道山海镇上正经的路就两条,一条海路,当地人俗称海线的,另一条则是山路,虽然也有一些分叉路,然而正式修建的路就这两条,按理说一般人都不会走错了。 除了冯蒙。 事实上他们俩第一次见面、确切的说是第一次结识就是因为冯蒙的迷路。 年仅2岁,刚刚会自己走路的冯蒙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出现在林渊的小车里了。 附带一提,这个小车是指婴儿车。 那时候的林渊也才2岁,他脚笨,那时候还没法自己走,只能扶着东西走,于是外婆有事的时候就把他扔在婴儿车里。 冯蒙的爷爷老冯是在镇上开照相馆的,因为孙子丢了的事着急的不得了,镇子很小,商业街就更小了,人们的关系也更好,比起邻居更像是亲戚,一听老冯家的孙子丢了,全镇的人都跑出去找了,林渊的外婆也去了。 想当然,他们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 可想而知,众人找了一天也没找到的孩子最终被发现在林渊这里的时候,大人们是多么欣喜若狂! 这是冯蒙第一次“走丢”,也是林渊第一次找到“失踪人口”。 同时也是他们第一次相识。 据说那个时候年仅两岁的林渊就非常有担当了,不但把自己的奶瓶给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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