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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改判的主要新证据。 呼.… 在发现了新证据以后,苏白长呼口气,揉了揉眉心。 这个案子.…不同于以往的冤假错案。 以往的冤假错案都具有明显的缺失证据问题。 可是这个案子不知道是不是王芳当年特意将整个线索流程全部抹平,亦或者是进行了掩盖。 从而导致想要寻找新的主要证据,有很大的难度。 不过现在总算是找到上诉的依据了。 徐兴旺这个案子在当初经历过一审和二审,并且过了20多年。 想要再次申请上诉,进行改判,现在只能向最高检申请抗诉,重审。 在整理好相关的材料和新的事实依据后。 苏白向最高检提出了申请抗诉的请求。 这个案件虽然过了20多年。 但是相关的卷宗资料以及其他事项还是保留比较完整的。 按照苏白的估算,最高检会在一个月内对于本案做出相关的判定。 决定是否提起抗诉。 一个月的时间,并不算长。 很快,一个月的时间过去,最高检也在期间,对于徐兴旺这个案件做出了回复。 最高检认为,苏白提交的新的证据,在本案当中,为有效证据。 也就是说,最高检认为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徐兴旺在本次案件当中入室抢劫杀人。 基于这一点.…最高检认为本案应当予以重审。 于是将本案驳回江都高院进行重新审理。 江都高院对于这个案件也很快展开了相应的调查。 并且准备依照现有情况,准备对于该案进行重新审理。 这整个过程虽然说不是太复杂,但是每一项流程的进展都非常的缓慢。 因为要反复的进行核对,确保没有其他情况。 所以从苏白接取这个案子到进行重审,经过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 在得知重审的时候,苏白第一时间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徐兴旺。 徐兴旺在得知消息后,整个人都非常的高兴。 毕竟坐了20多年的牢,现在终于有机会能够伸张自己的冤屈了! 江都高院在调查完后。 也很快对于本次案件中的相关细节问题进行了整理,并通知了各方开庭审理的具体时间。 .…. 与此同时。 王芳家里。 王芳也接到了这次案件开庭的通知,是有人告诉她的。 不过.… 说实话,王芳处理的案件不少。 23年前关于徐兴旺的这个案子,她还真清晰的记得! 因为这个案子在当年江都所引发的争吵声不断,并且,由于媒体的故意传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上面对于这个案子非常的重视。 可是却没有任何的破案关键判定信息。 于是让她从别的刑侦人员手中接过了这个案子。 经过了对于这个案子的事实调查。 很快她就确认了入室抢劫案的凶手就是徐兴旺。 并且让徐兴旺进行了认罪认罚。 为什么她能记得这么清? 因为就是这个案子让她得到了领导的肯定,才有了现在的位置。 不过.… 怎么说呢,在当时,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徐兴旺。 在她看来,徐兴旺的嘴非常的硬,不提供一点的口供。 上面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她想要立功,肯定要使用点其他行为。 当然,最后也成功了,成功的让徐兴旺认罪认罚。 目前来看,可能在20多年前,她对这个案子的审查审理的确有一定的问题。 存在着可能不符合事实,并且让徐兴旺冤坐了20多年监禁的情况。 对于这一点儿,王芳表情平静。 最高检决定抗诉,对于本案进行重新审理。 那么就说明有新的证据让徐兴旺能够进行翻案。 翻案的确是会对她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也只会在口碑上造成一定的影响。 至于其他.…其他的问题不大。 想到这里,王芳没有再继续想下去。 .…. 而另一边,江都高院方面也对徐兴旺的20多年前的这一案件正式开启了审理。 庭审场上。 作为本次审理该案件的审判长林远峰,在得知了最高检对于该案件抗诉。 要求江都方面对于本案进行重新审理的时候,就已经调查了该案件的相关情况。 20多年前的案子,说实话在很多方面,难以进行取证。 这也就导致了法院在审理冤案错案的时候。 虽然说最高检进行了抗诉,可是高院依旧需要依照着事实依据进行判定。 毕竟.… 法检是两个部门,行使着不同的责任问题。 敲响法锤,林远峰将目光看向苏白:“本案案由。” “上诉方认为在针对23年前徐兴旺入室抢劫杀人一案,存在错判。” “经最高检审核,由本院江都高院对于本案进行重新审理。” “现请上诉方陈述上诉事实依据。” “好的审判长。” 苏白点了点头,继续开口: “上诉方陈述依据如下:” “在本案当中,二十三年前针对徐兴旺入室抢劫案,认定的主要证据链有以下:” “第一:徐兴旺在当时捡到了被入室抢劫受害人的部分物品,作为主要的认证物证。” “当时给予徐兴旺的主要作案动机是,徐兴旺在当时没有娶妻,家庭贫困,符合入室抢劫情景。” “第二:徐兴旺的口供,认罪认罚并表示了当时的作案详细细节,与案发时的情景相符合。” “第三:大部分的犯罪嫌疑和犯罪事实都能指向了徐兴旺。” “以上三点是本案所涉及到的主要证据链。” “对于以上三点我方认为有着非常大的判定漏洞。” “第一:在当时认定当中,徐兴旺手中的赃物,属于入室抢劫得来。” “可是为什么只有部分?” “其余部分到哪里?” “并且在当时的口供当中,徐兴旺将作案的事实,以及作案的详细经过,都进行了一定的陈述。” “可以说是如实交代了一切。” “没有必要不交代剩余的赃物去向。” “因为拒不交代,只能会从重判罚。” “那么剩余的赃物为什么徐兴旺没有进行交代?” “是他不想要交代,还是因为他没有,或者说他不知道剩余的赃物在哪里?” “针对这一点,我想请审判长能够了解一下,徐兴旺目前的口供。”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审判长的林远峰点了点头:“好的。” “请上诉人陈述一下你所了解的当时的现场情况。” 徐兴旺在面对着审判长的询问后,连连点头:“好好好.…” “审判长,我真的是被冤枉。” “我记得我被抓的时候,我一开始陈述的非常的清楚,我就是在路边捡到了一个金项链。” “我不知道这个金项链到底是谁的。 我当时就觉得这个金项链很值钱,想着也算是当天比较走运吧。 然后第二天就拿着这个金链子去金店卖钱去了,接着就被抓了。” “在一开始被抓的时候,其实也没什么,因为这个金链子就是我捡的,我也没有犯罪。” “我跟他们说的都非常清楚,也指认了我是在哪捡的这条金链子。” “原本在一开始的时候,工作人员和我说的是让我再待两天,等事实调查清楚了,就让我离开。” “但是我也没多想什么。” “但是等过了两三天,还没有让我离开,我就觉得不对劲。” “然后就听说这个案子的调查人员换人了,换成了王芳。” “紧接着,后面的调查说我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工具,并且,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犯罪嫌疑人的体型和我很像。” “指控我是犯罪嫌疑人。” “可是我只是捡了一条金链子拿去卖钱,我只做了这么多事儿。” “他们问我剩下的赃物去哪了,我压根都不知道!” “再然后王芳就说我入室杀人了,并且抢劫。” “那条金链子就是我抢劫的赃物。” “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 “坚决否认。” “可是,到这个时候,王芳就开始用其他方式让我交代。” “我都没有犯罪,我交代什么?” “那个金链子都是我捡来的,我都不知道我入的是谁的室,杀的是谁。” “让我交代我入室杀人的犯罪经过,我怎么交代?” “但是王芳依旧对我进行严苛的审理。” “三天没睡觉,我没有办法,我当时就觉得就算是人真的是被我杀的,也比现在强。” “我只能和王芳说,要不你告诉我,我怎么犯罪的。” “王芳就让我按照她说的推理的犯罪事实经过,让我进行做口供。” “其实我当初做口供都是我不情愿去做的,我没有办法了,我才会那样做口供。” “实际上,在指认现场的时候,我都不知道那现场到底是什么样子。” “审判长,这才是我真实的口供。” 徐兴旺着急的陈述完了整个事实的经过。 审判台席位上,林远峰微微点头 对徐兴旺所交代的事实,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然后开口:“以上你的描述,主要是认为当初王芳在审理的时候对你有着非法程序是吗?” “是的审判长!” 徐兴旺连忙点头。 “那么除了你的口供之外,你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客观事实证据来认定她对你有着非法程序?” 听到这话,徐兴旺摇了摇头。 而上诉人席位上,苏白深吸口气。 审判长这个问题还真的是问到了关键点上。 这种情况口供只能作为辅助性证据。 想要判定王芳或者说认为程序违法那就需要客观的事实证据。 这个问题还真的很难回答! .…. PS:求求月票~ 第379章 事实复杂,不同的角度,判定事实结果! 审判长的提问没有任何问题。 提问的内容也是从事实和客观的论证情形出发,表明了一个观点——能否证实程序违法。 有没有客观证据能够证明程序违法? 说实话,目前没有。 不过.… 在这个案件中讨论的,主要还是当初徐兴旺有没有犯罪的事实,或者说能不能够判定徐兴旺有着犯罪的事实。 至于王芳.… 王芳只是徐兴旺在论述事实时捎带的情况。 徐兴旺陈述的具有违法违规程序的情况,并不是这场庭审的主要翻案条件。 不过.… 因为这场庭审本身就是在公开直播。 虽然说苏白并没有特意将其进行宣传。 但是案子本身,和苏白的影响力就能吸引来不少的观众。 观看本次庭审直播的人员,在听到目前庭审的整个流程后,有些错愕。 王芳? 江都的? 那不是神探吗?! 现在来看神探人设要崩塌了?! 不少人心里面生出来了一阵疑惑,甚至还有人开口询问: “这里说的王芳是谁?江都神探吗?” “这个案子是在20多年前进行审理的,年纪能对得上吗?” “不太清楚,有没有懂的回答一手,感觉有点像啊!” “刚才退出直播去查了一下,没错,是这个!” “我丢!那这是个大案子啊!先不说有没有证据,仅仅是涉及到的问题和人,都能感觉到里面有不少事!” “咳咳.…是不是大案只要看这一次的判决结果,如果这一次判决结果维持原判,那么肯定是没问题。” “如果这一次判决证明了是冤假错案,那么肯定有问题!” “继续看吧!” “.….” 观看法听直播间的不少人开口,大多数人也都是抱着继续看下去的想法。 因为这个案子目前是否是冤假错案,法院还没有给出最终的结果。 有待商讨。 .…. 另一边,王芳这一次并没有参与本次的庭审。 因为她只是参加了当初对于徐兴旺审理的刑侦。 提起公诉和进行判决则是由检察部门和法院部门进行处理。 再说,这也不归她来管。 王芳坐在家里,正在观看着本次庭审的答辩情况。 这一次观看本次庭审,也只是为了能够确认这个案子到底怎么判。 至于自己会不会因为这场庭审遭受到其他行为,王芳觉得这个影响到自己。 只不过在看到徐兴旺一直提起自己,以及法庭直播上弹幕中的内容。 从心里面还是觉得有些不太开心,眉头微皱,没有说话。 继续看着庭审场上的答辩。 .…. 庭审场上,林远峰作为审判长在看到徐兴旺摇头。 紧接着扭头看向苏白: “上诉方委托律师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一审,二审对徐兴旺的判罚中存在着违法程序?” 苏白开口:“我方目前并无实质性证据,能够证明其中有非法程序。” “好的。” 林远峰微微点头:“庭审继续。” “继续询问上诉方委托律师,你刚才让上诉人陈述的相关内容,具体想要表达什么?” “审判长,我方具体想要表达的是,在这个案件中,我方认为徐兴旺在当初的口供有误,不能以学信网当初的口供对我方进行判定。” “你的意思是徐兴旺要进行翻供?” “是的审判长。” 苏白点了点头。 翻供? 另一边,检方在听完苏白与审判长的以上交流后,作为公诉人的卫海,发表了意见。 对于本次的庭审,卫海是站在客观事实的角度上进行出发。 虽然说最高检进行了一定指导和抗诉,但是关于案件的详细信息,省检还是有一定的自主权的。 先不讲其他的,对于翻供这一点,卫海还是有着看法的。 “对于本案当中涉及到的相关情况,上诉人委托律师表达的是当初徐兴旺的口供有误,想要进行翻供。” “可是在这一方面并没有实际性的客观事实来进行证明。” “所以对于这一点法院方面可能不会进行采纳上诉方提出的翻供请求。” “在这一点上,检方想提出一些意见。” “检方认为,如果改判徐兴旺无罪,或者认定徐兴旺当初的口供是虚假的。” “那就需要拿出直接的证据,或者是客观的事实间接证据来证明徐兴旺没有犯罪的事实,而不是纠结于口供这一方面。” “口供存在于主观方面,只是一个辅助性的证据。” “关于这一点,检方想听一听上诉人的具体看法。” 说白了! 还是回到那一个问题上——徐兴旺的口供并不能够作为直接证据来进行翻案。 因为当初徐兴旺的口供以及相应的事实都非常的清晰。 从目前来看,不存在任何的问题。 虽然苏白知道,徐兴旺的口供是非法采取的。 可是没有证据! 想要翻供,依靠的是证据! 当然,这个案子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 这个案子能够让最高检进行抗诉,发回重审,也不是因为徐兴旺的口供。 而是在于直接证据上。 直接证据是什么证据? 苏白提出来的新的事实依据就是——除了徐兴旺的口供之外,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徐兴旺有罪。 那么从这一点上来讲,能判定徐兴旺有罪吗? 不能!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就算是徐兴旺指控了案发现场。 在先前被逼迫的口供中,陈述了相关的事实以及详细的作案经过。 可是在整个案件当中,徐兴旺都没有留下来相应的犯罪证据。 例如说指纹,凶器,DNA等。 从这一点来说,就等同于说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徐兴旺犯罪。 说白了! 当初徐兴旺的口供和认罪认罚对判决结果,起到了最大的影响! 那么现在只要推翻当初的口供,就能够达到判决无罪的目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什么? 怎么去推翻当初的口供? 或者说怎么利用间接证据和其他直接证据来证明无罪? 这个问题才是这场庭审最关键的问题。 因为目前徐兴旺也没有特别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当初的自己的口供,是程序违规得来的。 现在的情况是,需要看审判长对于该案件的情况进行相关的判定。 看审判长是否依据最高检,认为本案所涉及到的判决证据不足。 当然,苏白在这场庭审中,最主要的依靠并不是在这口供一点。 而是在证据链上。 赃物! 还是这一个问题,如果是徐兴旺入室抢劫杀人,那么抢来的赃物去了哪里? 对于检方卫海提出来的问题,苏白做了相应的回答: “在本次案件中,我方主要依照的直接证据有——” “在本案一审和二审判决中,除了我方的口供和认罪认罚之外,最直观的表现出我方有犯罪行为的就是我方去金店售卖的金链子。” “这是直接涉及到判定我方具有犯罪事实。” “对于先前的这种判定,我方认为,并不能够足以判定我方有罪。” “因为根据我方现在的表述,金链子是他在路上捡到的。” “在当时虽然说我方是犯罪嫌疑人,可是仅仅这一条并不能够指控我方有罪。” “针对这一点,我方认为应当予以改判。” 如果说,在一审或二审进行判决的时候。 苏白这么陈述,法院不一定会判决有罪。 那么现在苏白的陈述,法院则是不一定会改判。 因为涉及到了20多年的冤假错案,其中涉及到的情况太多。 法院也不可能说因为某些事实证据不足,就进行了判决。 对于苏白的陈述,审判台席位上,林远峰在听取了其意见后。 看向上诉人席位,也就是徐兴旺:“我想问一下上诉人。” “关于金链子的来源,你有没有证据来证实是你捡到的?” “我说的这些证据是客观的,事实证据,比如说有人和你一起,看到你捡到了大金链子。” 徐兴旺:“没有。” “好的。” 林远峰点了点头,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场庭审是陷入到了一个麻烦的判定当中。 为什么说是麻烦? 因为在当初,是以徐兴旺的口供认罪认罚,作为主要的判定,当然再加上其他主要的证据。 可是现在.… 徐兴旺推翻了自己以前的口供。 而且还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现在的口供是客观事实。 也没有证据来证明以前的口供是非法程序。 最高检抗诉是看有没有直接证据能够判定有没有罪。 法院进行翻案则是看有没有直接证据能够判定没有罪。 那么这个案子现在就陷入到了一个问题当中。 如何判定? .…. 对于该案件的现在情况,苏白心里面也非常的清楚,不好判! 主要是年限太久,没有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审判长完全可以判定不翻案。 对于这种情况,苏白举手示意,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再次强调了一点。 “审判长.…在本次案件当中,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徐兴旺入室抢劫杀人。” “而且….” “唯一能够证明的物证,金链子,根据我方的说法是捡的。” “但是由于时间久远,没有证据可以表明我方的口供真实性。” “但是从侧面来讲,从法理上来讲。” “根据统计,本次案件中涉及到的丢失的财物,除了金链子之外,其中还包括了现金五万元,其他贵重物品将近三万元。” “其他丢失的财物,并未找到。” “为什么没有找到?” “这一点是本案中的关键问题,同时,通过这一点,也能够驳回赃物是徐兴旺杀人后所获得的判定。” “还有一点,我想进行补充。” “那就是根据调查了解,徐兴旺与被害人家并不认识。 犯罪人员没有留下指纹和印记等直接证据,有一定情况能够表明犯罪人员与被害人家有一定的相熟关系。” “可是徐兴旺与被害人员并没有任何的关系。” “这一点是我方想要进行声明的。”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在本案当中,一审,二审判决我方入室抢劫杀人,客观事实证据不足。” “所以我方认为,应当改判无罪。” 苏白的陈述观点还是依照着证据链不完整的角度来进行控告和要求进行翻案。 这个案子,苏白之所以觉得比较难,就是因为他从各方面的角度来讲,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 也有着,出现不同判决的可能。 面对苏白的陈述,卫海再次提出来了: “根据刚才上诉人的陈述,我方还是想请问一个问题。” “刚才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基本观点都是依托于上诉人徐兴旺的口供。” “并没有表现出具体的客观事实.…上诉人委托律师能够具体的表现一下吗?” 苏白开口:“关于客观事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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